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挖出造成高粱大量减产的祸根

安徽政法 2024-05-02

《检察日报》2023年9月21日 04版


10余名农民被骗、200亩粮食作物受损、造成18万余元的直接经济损失……这是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假种子案。


2022年5月,涡阳县种植户马某以每斤60元的价格,从邓某经营的农资经营部购买了180斤白皮包装的高粱种子,并与邓某签订种植回收合同,约定高粱成熟后,邓某以每公斤3元的价格回收。马某使用这些种子自种并帮助同村的邢某等人种植高粱作物,面积共计200亩。2022年10月,马某等人发现高粱高矮不齐,成熟度不一,且品种杂,造成大量减产,遂报案。


案发后,邓某交代,这些假高粱种子是其在2021年底从陈某处购买的。陈某被抓获后供述,这些无任何包装字样的假高粱种子其实并不是种子,而是其将收购的高粱粮食经简单加工处理后冒充的。经鉴定,这些白皮包装的高粱种子系假种子,共造成马某等种植户农业生产损失18万余元。


审查起诉期间,涡阳县人民检察院致力于最大限度为受损农户挽回损失,一方面耐心地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,促使他们充分了解到赔偿损失是认罪认罚从宽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;另一方面对被害人进行走访,了解被害人诉求,引导他们理性维权。在检察机关、律师、县农业农村局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,两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认罚,赔偿了农户损失。今年4月,涡阳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对两人提起公诉。目前,该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
办理该案过程中,涡阳县人民检察院对近年来该县发生的涉农资案件进行调查分析,发现部分农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,对假种子、假化肥、假农药等农资的危害性认识不足,部分农民识别能力较弱,行业监管也存在一定漏洞。为此,该院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,督促其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,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。


收到检察建议后,涡阳县农业农村局自今年4月起在全县开展了“农资打假”专项行动,并邀请检察干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,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、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,督促农资经营者守法经营。




来源:检察日报

作者:吴贻伙

编辑:杨思淼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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